歐式古典風格家具是一種追求華麗、高雅的古典,其設計風格直接受歐洲建筑、文學、繪畫甚至音樂藝術的影響,對歐式家具設計影響最深的首推歐式建筑,具體可以分為六種風格來簡述:
一、羅馬風格
羅馬風格,源自11-13世紀
這個時期是一個以柱式結(jié)構(gòu)為主的時代,講究從教堂圓形弓頂?shù)脕淼膯⑹?,雕刻、鑲嵌等藝術手法處于次要地位,用料粗大,線條簡單。羅馬柱式結(jié)構(gòu)可以歸納為五種基本柱式。五種柱式中又以克林斯柱式、愛奧尼亞柱式和組合式柱式三種在家具及家具展廳裝飾中的運用最為普遍。
二、哥特式風格
哥特式風格,源自14世紀
以精雕細琢與華麗的鏤花構(gòu)成的新式家具,盛行于法國,以尖頂、拱卷和垂直線為主,高聳、輕盈、富麗而精致,對其影響很深的古建筑代表有:英國的西敏寺、法國的巴黎圣母院、德國的科隆大教堂。對“哥特式”建筑的形容,人們用了這樣一句話:“它如火焰般躥向天際,剛直、挺拔”。而這一時期的家具制作,是以模仿建筑外形為主的,現(xiàn)存于世的這一風格家具以西班牙最多和最原汁原味。
三、文藝復興時期
文藝復興時期,源自15-16世紀
這一時期的家具清一色地成了仿古藝術的產(chǎn)品,而且絕對是溫室里的花朵。但這個時期的繪畫藝術對家具的影響巨大,家具制造工匠們開始講究木材飾面材料的花紋和顏色,開始用天然有色木材來拼接精美的畫面。人們這樣評價文藝復興時期的家具作品:平衡、含蓄、節(jié)制,且富于理性和邏輯性。重要的是,這一時期的家具沒有形成自己傳世的風格,這樣就在歷史的長河中逐漸被淹沒。